(一)入境前办理签证
(二)办理入境手续
1、填写出入境卡
在飞机、轮船、火车车厢里或边防查验前在机场(或港口、车站)的大厅中填写好出入境卡。出入境卡(A表和B表)由入境人员用黑、蓝、紫色钢笔及圆珠笔亲自填写,不懂俄语者可根据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用英文(拉丁字母)填写个人信息。
2、边防检查
应将有效护照、有效签证及出入境卡交予边防查验。对于商务签证,边检人员还要求提供俄罗斯邀请单位的有效邀请函复印件、俄罗斯内务部签发的邀请函复印件、俄罗斯邀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要求入境者说出邀请单位名称。对于旅游签证,边检人员要求提供旅游公司的邀请函复印件、入境者下榻宾馆的确认函复印件。无论持何种签证,邀请单位应派人到入境处迎接。查验后,边检人员将填好的出入境卡的A表收走,并在出入境卡上加盖入境章,在备注栏内填写出入境记录,B表由填写人携带入境。入境后,地方内务机关负责在“居留登记”一栏(出入境卡背面)为外国公民办理统一格式的居留登记记录。出境时要将B表交予边检人员。
应说明的是,拥有合法签证并不意味着一定能顺利入境。根据俄入出境法规定,俄边防有权询问拟入境者详情,如签证种类与入境目的不相符,或边防对邀请单位存有疑虑,边防有权查询,甚至拒绝您入境。在此情况下,您应如实说明有关入出境或过境事由,同时了解受阻原因,并及时联系邀请单位解决,如仍未获入境,可要求与中国驻俄使、领馆联系,寻求帮助。领事官员将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并视情反映您的要求,或进行必要的交涉,但不能保证您一定会被放行。如交涉未果,您应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;如确系受对方不公正对待,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,以便您日后投诉之用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。
3、填写报关单
应将携带的外汇美元、金银首饰、名贵物品、摄像机等,填写清楚并收好,待回国时可凭报关单将这些物品带回。
注意:在入出俄边境口岸时,请注意俄海关关于禁止带入或带出俄国境的物品清单,及免税限量带出商品的规定。
4、领取托运行李
若长时间不见行李,可凭机票、行李票到问询处查寻。
5、过海关
向海关人员出示报关单,海关人员可能会对所报现金及贵重物品进行检查。
注意:应备有邀请公司及联系人的电话,出关后及时联系。
(三)办理居留登记手续
1、在俄停留不超过3天的外国人,凭护照并加盖俄边防入境章在俄居住,不需办理居留登记。
2、在俄停留超过3天以上者,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,持护照、入境签证和出入境卡到当地内务部机构办理居留手续;如果住在旅馆,则由旅馆服务或旅游部门办理。
3、办理居留登记或办理居留登记延期手续,需缴纳一定费用。
注意:外国公民在俄罗斯境内期间需妥善保管“出入境卡”,若不慎将“出入境卡”损坏或丢失,应在3日内向办理居留登记的内务部门声明,内务部门应根据登记情况核查护照资料属实后向其颁发出境卡副本,并在副本上作登记记录,并在“备注”一栏作相应标注。没有“出入境卡”的外国公民将被拒绝出境。“出入境卡”与劳工卡、居住登记是完全不同的,不能互相替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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